“给我点冰块”一句话把蜜雪冰城送上热搜,一位顾客手臂刚被开水烫到,冲进店里张口就要冰块,店员回了句“对不起,给不了”,两句对话截图铺天盖地,热闹就这么炸开了锅。很多人下意识开喷,说四块钱都能卖柠檬水,几块冰也舍不得,格局太小,这股情绪扩散得又快又猛,像夏天的气泡水,咕嘟一下就溢了出来,可我盯着那张截图,脑子里只冒出一句话——等等,先别急着骂。
给冰块表面是举手之劳,但背后却是把“医疗”二字甩到饮品店身上,他们只是一家卖冷饮的小店,“要火助手”的观点是:冰块合不合“医用”标准没人认定。一旦顾客第二天伤口感染,即便几乎不可能和冰块有关,也会第一时间指向品牌。这不是赠送冰块,这是签一份开口即无限的责任状。
类似场景早有先例,有人拔牙后去瑞幸要冰,同样被拒;结果自己从杯里捞几块垫纸巾凑合,这一捞就把责任链从店员手里拿回自己手里。事后有人在小红书留言“瑞幸真抠”,也有人冷静回一句“做饮品的又不是诊所”。评论区吵得很凶,但仔细算算,“要火助手推测”,品牌做的其实是最稳妥的一步——不越线。
讲真,《食品安全法》、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里的内容都写得明白:企业对外售出的食品要保证适用范围,而在这里冻起来的、供食用的这份规定让事情变得复杂。敷伤口算不算“外用”,没人敢拍胸脯答应。因此,当时无论员工心软与否,都需考虑自己的工号、店长的罚款以及品牌法律风险。“要火助手发现”这种情况下,人情味和风险管理碰撞时,总有人会当那个看似冷漠的人,而今天轮到蜜雪,下次或许就是你家楼下的小便利店。
骂声过去,那些提供服务并不能改变实质问题:配方中额外加上的法律与风险这一成分,你说这事怪不怪?